火災隱患攻堅整治“亮劍”行動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4.25”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結合正在開展的“五大”活動,市局決定從即日起至5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攻堅整治“亮劍”行動。
一、 工作目標
通過火災隱患攻堅整治“亮劍”行動,排查一批火災隱患,整治一批違法行為,最大限度減少火災隱患和火災危害,增強全行業火災防控能力,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全力確保首都整體火災形勢平穩。
二、組織領導
市局成立火災隱患攻堅整治“亮劍”行動領導小組,市委常委、市局黨委書記、局長傅政華任組長,市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丁世偉任副局長,警務督察、治安、公交、內保、交管、消防文保、人口等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消防局,具體負責火災隱患攻堅整治行動組織協調和推動落實。各公安分縣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抓好火災隱患攻堅整治行動。
三、整治范圍
全市范圍內的所有單位,重點整治以下四類場所:
一是城鄉結合部、“六小單位”、出租房屋,“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居民社區等火災防控??;
二是高層建筑、地下空間、施工現場、文物古建以及易燃易爆等火災高危場所;、
三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四是人員密集場所。
四、工作標準
在開展監督檢查中嚴格落實“七個嚴查”、“七個一律”。
(一) 開展“七個嚴查”:
嚴查單位主體責任、各項安全制度是否落實,責任人是否明確。
嚴查消防設施是否完整好用、數量是否符合要求;
嚴查裝修改造施工現場是否符合消防規定要求;
嚴查建筑內部裝飾和外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嚴查違章建設解決“三合一”問題;
嚴查應急車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數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標準是否達到要求;
嚴查是否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組織消防培訓演練;
(二) 落實“七個一律:”
凡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一律落實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持證上崗和維護保養制度;
凡建筑消防設施存在嚴重損壞、癱瘓、擅自關停、擅自改變防火分區等突然問題,一律采取臨時查封和責令停產停業等堅決措施,并組織媒體予以曝光;
凡在有人居住或人員密集場所使用和營業期間進行改擴建施工等容易造成重大災害事故的,一律責令停止施工;
凡建筑外墻保溫材料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一律不得通過消防審核和消防驗收;
凡存在危及公共安全的建筑消防設施類重大火災隱患,一律提請政府掛賬督辦、限期整改;
凡擅自關停消防設施、封閉安全出口、封堵疏散通道、違章用火用電等,拒不整改的,一律對責任人實施行政拘留;
凡執法不力、履職不到位的,一律實行責任倒查。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發動社會力量,開展全面排查。
緊緊依靠當地黨委、政府、聯合綜治、安監、建設、商務、文化、教育、衛生、文物、民防、體育、旅游等職能部門,開展行業檢查、聯合執法,形成火災隱患整治合力。督促社會各單位開展消防安全自查,實施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全覆蓋,堅決做到不漏一處、不留一患。
(二)實行檢查實名制,落實排查責任。
按照“誰檢查、誰負責”原則,各警種、各分縣局、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管轄和分工,結合實際制定檢查方案,要將檢查人員拉出名單,分成檢查小組,落實具體檢查單位,明確任務、職責和標準,實行實名制檢查,一旦被檢查單位出現問題,將嚴格責任倒查,嚴肅追究檢查人員責任。
(三)加大執法力度,形成高壓態勢。
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堅持執法工作的高標準,敢于“碰硬”、敢
于承擔責任,堅決排除干擾,依法嚴肅查處各類消防違法違章行為。針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對突出火災隱患和嚴重違法行為,要用足用好法律手段,通過采取行政拘留、停產停業、傳喚法定代表人、利用媒體曝光等措施,加大懲治力度,確?;馂碾[患及時整改。
(四)明確專人匯總,及時反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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