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的市場監管(下)
(三) 物業管理市場監管體系的優化
在現階段的法律框架和市場環境中,為實現建立一個內容全面、結構合理、科學規范、特色鮮明、卓有成效的物業管理市場監管體系的長遠目標,我們可以重點著手從以下八個方面開展工作:
1. 強化業主大會制度以平衡市場力量
物業管理市場主體的監管應當以培養成熟自覺的買方主體為重點,我們應該通過完善主大會制度不斷增強業主團體在物業管理市場中的締約能力和定價能力,通過建立業主委員會激勵機制來提高業主團體的決策能力和執行能力,通過建立業主大會的自我約束機制來防止業主委員會濫用權利。只有當業主從被保護群體的角色轉化為能夠保護自身權益的群體時,業主大會制度的設計初衷才能得以實現,物業管理市場才是一個買賣雙方力量相對均衡的市場,“跛足的市場”的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得以解決。
2. 細化物業服務標準以促進信息對稱
物業管理市場客體的準公共性服務特征,是物業服務質量難以評價和物業服務合同爭議頻發的根本原因。物業管理市場課題監管工作的重點應當是細化和完善物業服務標準并賦予政府公信力,以公開交易信息保證物業服務買賣雙方的信息對稱,并在此基礎上建立統一規范的物業服務質量評價體系??茖W專業的物業服務標準應當是過程標準與結果標準的統一。細化并公開物業服務標準不僅能夠促進信息對稱,增進買賣雙方的互信,而且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減少物業服務糾紛。
3. 改進服務價格機制以提高經濟效率
價格機制是當前物業管理市場的瓶勁問題,如果長期得不到解決,不僅會惡化物業管理企業的生存環境,阻礙物業管理行業的可持續發展,而且最終勢必影響和損害業主的財產利益。改進物業服務價格機制,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改變保守的監管理念,尊重市場規律,最大限度地擴大物業服務收費中市場調節價的適用范圍。對于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項目,應充分發揮成本監審的調控作用,根據成本遞增的客觀事實,定期提高物業服務政府指導價的標準;對于實行酬金制的物業服務項目,應盡快落實物業服務支出稅收扣減政策,切實減輕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的不合理負擔。
4. 完善市場競爭規則以實現公平交易
作為公平市場競爭的維護者,政府的主要職責在于制訂競爭規則并督促規則的實施,以防止“劣幣驅除良幣”現象的發生。當前建立物業管理市場競爭機制的一項主要工作,就是進一步完善前期物業管理招投標制度,應當在總結前一時期招投標工作經驗教訓的基礎上,根據物業管理行業的特點重新修訂招投標規則,改進監管措施,制止招投標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另一項主要工作,就是要建立物業管理項目進入和退出機制,明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后原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項目的程序和義務,追究拒不退出的物業服務企業的違法違約責任,以保證物業服務合同得以全面履行。
5. 制定產業扶持政策以加快行業發展
制定產業扶持政策,是充分發揮物業管理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功能的需要,也是增加物業管理市場有效供給的需要。物業管理行業作為現代服務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僅具有低能耗、低物耗、無污染的行業良性特征,而且具有提高居民消費在經濟增長中比重和增加就業崗位的行業優化功能,是國家在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中應當大力扶持和鼓勵的行業。制定物業管理行業的扶持政策,首先應當從物業管理行業的稅收政策入手,改變物業管理行業的營業稅率(5%)明顯高于建筑、旅游等行業(3%)的不合理現狀,減輕物業服務企業和業主的稅收負擔;其次還應當理順物業服務企業與市政公用部門的關系,改變市政公用部門利用壟斷地位轉嫁代收費用和維修養護責任的作法,降低物業管理服務中水、電和氣等生產要素的成本,緩解長期困擾物業管理行業的成本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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